废除死刑和个体主义、无政资的逻辑一致

分四个问题探讨:立法目的是什么?支持死刑的理由?废除死刑的理由?笔者的观点?

立法目的是:维持秩序,服务人们的安全需要,制止私人相互报复。

支持死刑的理由:原始正义(解恨,报复)、功利主义、契约、现实时机问题。

废除死刑的理由功利分析、正义、个体主义价值观、无政资(对政府不信任,会滥杀)。

立法目的

为了依法治国。通过立法用法律规范人们的行为,使人们清楚自己的行为规则,明确应该怎么作、不应该怎么作、违反了法律将会受到什么样的惩处。

比如刑法上“杀人偿命”、民法上“欠帐还钱”,就是人们口语化的法律准则。人们严格遵守这些法律,创造出一个安定和谐的社会法制环境。

支持死刑的理由

一.原始正义(假定能准确找到犯罪,且公权力认真执行)

1、报应,认为只有将杀人犯判处死刑,才符合古老的报应主义原则。

人们认为,不判处死刑是不公平的,因为生命是等价的。自从两百五十年前,第一个人提出废除死刑以来,很多人都持这样的观点,比如说哲学家黑格尔、康德,都坚决主张报应主义。中国,绝大多数主张“杀人者,死”。这是大部分中国人的法治意识。

法律最初源于古罗马,古罗马的法律当中曾经规定,害人者应当与受害者受到同样的伤害,才算得到惩罚,因此,类似杀人偿命这种伤害对等的思想,在我们制定法律的蓝本中也存在,就是说它曾经为大多数人所认同。足以说明,这种思想不仅根深蒂固,而且源远流长。(虽然公平不是对等,但是我们不能漠视民众心中的这种对等的公平,即便它本身有其错误性。) 在这个问题上,什么是公平,怎样的公平才是真正的公平。

2:死刑是重罪犯人应得的报应,是伦理正义的必然要求,“罪大恶极”,便“死有余辜”。

没理由判处强奸犯受害者反过来强奸,也没道理判决杀人全家的凶手要由受害者杀掉其全家。因此,不能说只有将杀人者判死刑才算是公平的。如果人们同意终身监禁是最高的刑罚,罪大恶极者被判处此刑也并不违反公平原则,且让人终身丧失自由,惶惶不可终日有时比快刀斩乱麻,一了百了的死刑更让人心生畏惧,毕竟中国有句古话,长痛不如短痛。

**内心正义5.**如果罪犯犯下了人类所能犯下的罪,无恶不作,你还认为他值得同情吗?而当他最多只能被终身监禁,你认为我们的法律还有被相信的理由吗?——废除死刑的结果,必然导致法律的权威性受到挑战。

公平4.犯罪分子的人权得到了维护,谁给受害者一个公道?如果从利益最大化的角度来看,你觉得维护许多人的生命权重要还是维护一个人性泯灭的犯罪分子的人权重要呢?

如果取消了,也就是私人仇杀的开始了。因为对于某些人来说,不能将仇人置之死地,自己宁愿死去,于是就产生了仇杀,而他们说服自己的理由将会是——反正不会死,大不了要监狱养我一辈子!或者我只是开车将他撞死,也只是坐七年牢。

二.功利主义(节约成本,减少犯罪,集体视角)

1.死刑具有威慑力,让意图犯罪之人不敢犯罪。